如果您想为您的新生宝宝办理中国护照,请带上您的宝宝来中国使馆,您和您的配偶须同时到场,并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。如提供阿文材料,请同时提供英文翻译件。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申请表》(可在网站下载)。
2、2寸正面免冠白底证件近照2张及拷入光盘的电子版照片。
3、父母的结婚证明。
4、儿童的出生证明。
5、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和中国籍父或母的黎巴嫩停留居留证明。
6、经黎外交部认证的黎巴嫩官方出具的儿童未加入黎国籍的证明。
7、您和您配偶同时签字同意的为孩子放弃黎巴嫩国籍的声明。
请您申请时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,儿童父母都是中国公民的,请提供以上1至5项材料;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,请提供以上全部材料。
护照申请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:00-12:00。
办证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,收费18美元。